一、背景依據
現(xiàn)行《廈門市抗旱應急工作預案》于2006年7月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fā)實施,距今18年。期間,我市經多次政府機構改革,有關單位職責作了重大調整,當前抗旱工作形勢也發(fā)生較大變化。鑒此,市防汛辦根據《福建省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預案》,結合我市當前抗旱工作實際對預案進行全面修訂。
二、目標任務
我市為沿海城市,但水資源匱乏。2024年全市常住人口532.7萬,城鎮(zhèn)化率約91%,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fā)展與水資源緊缺矛盾突出,氣象干旱時有發(fā)生,對保障居民生活、企業(yè)生產及農業(yè)用水帶來嚴峻挑戰(zhàn)。為做好抗旱救災工作,增強我市抗旱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減輕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全市生活生產基本供水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三、工作進展
市防汛辦結合我市實際,對市級抗旱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并向各區(qū)各相關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形成《廈門市抗旱應急預案(送審稿)》(2024年修訂)。經市政府專題會議審議通過后,《廈門市抗旱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fā)執(zhí)行。
四、范圍期限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五、主要內容
。ㄒ唬┩晟祁A案結構組成。本輪預案修訂進一步調整優(yōu)化抗旱工作組織體系,明確防汛抗旱工作機構及職責。與《廈門市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相統(tǒng)一,明確市、區(qū)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和有關部門或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抗旱工作機構并對職責作明確。進一步完善干旱災害預防預警工作機制,明確旱情信息報送、處理與發(fā)布機制和抗旱救災各類保障措施。新增預案管理與更新、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實施時間等條款。
。ǘ⿲表憫獑映绦蜃鲞M一步明確。市防汛辦根據旱情發(fā)展變化,適時提出啟動、調整或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市防指領導批準。其中,Ⅰ、Ⅱ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指副總指揮、市應急局主要領導審核后,報市防指總指揮批準或總指揮授權第一副總指揮批準;Ⅲ、Ⅳ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汛辦審核后,報市防指副總指揮、市應急局主要領導批準。
(三)進一步細化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參照國家、省抗旱預案編制導則,結合廈門實際,選用北溪閘址最小月平均來水流量、汀溪水庫群可供水量、原水公司水庫可供水量、連續(xù)無雨日數(shù)4個干旱指標,將旱情分為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個等級,根據旱情等級明確抗旱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ㄋ模┲鸺壖毣鞔_相關工作要求與職責。明確每級應急響應有關領導同志在防御過程中指揮與協(xié)調的具體工作職責。同時根據旱情緩慢發(fā)展的特點,結合有關部門職能轉變的實際情況,對各成員單位逐級應急響應抗旱工作措施按照逐步升級的要求作相應調整,進一步細化。
六、注意事項
全市抗旱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tǒng)一組織領導,各區(qū)和市防指各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有關工作職責分工落實。
七、關鍵詞詮釋
(1)北溪閘址最小月平均來水流量是指在北引閘址處實測最小月平均來水流量;
(2)汀溪水庫群可供水量是指汀溪水庫、溪東水庫和竹壩水庫3座水庫總可供水量;
。3)原水公司水庫可供水量是指上存水庫、石兜水庫、蓮花水庫和坂頭水庫4座水庫總可供水量;
。4)連續(xù)無雨日數(shù)是指我市面平均降水量<3mm的連續(xù)天數(shù)。
八、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廈門市應急管理局 冷振華 0592-2852288
-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抗旱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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