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17年2月23日發(fā)布施行,有效期五年,已于2022年2月22日到期。為做好我市銷售類保障性住房的銜接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工作實際,修訂完善《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后重新印發(fā)實施。
二、目標任務
為適應新形勢下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需要,進一步完善租購并舉住房保障體系,加大我市引才留才力度,解決本市符合條件的無住房家庭的置業(yè)需求。
三、工作進展
結合我市以往工作經驗和實際情況,市住房局牽頭啟動《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多次召集相關單位和法律顧問等反復研究、修改,書面征求了16家相關單位意見,通過市住房局官方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形成了《管理辦法》送審稿。
四、范圍期限
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內容
此次修訂結合機構改革部分單位名稱和職能的調整,以及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總結有效經驗,予以進一步規(guī)范、提升和優(yōu)化!豆芾磙k法》原有八章三十五條,經修訂后維持八章的框架,條款增至四十六條,主要圍繞著各部門職責變化、申請、審核、配售、退出、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適度提高房型面積標準
隨著申請家庭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三胎政策的施行,申請家庭對住房面積標準及房型的需求也日益增長。此次修訂通過第十一條提高了新建或配建的保障性商品房的建筑面積控制標準,由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提高到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通過第十九條增加了人口與面積相掛鉤的條款,即二孩及以上家庭和骨干人才可申購面積標準為95平方米。
。ǘ┓蠗l件的非本市戶籍納入保障范圍
和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此次修訂在保障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將在廈穩(wěn)定就業(yè)滿5年的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等納入保障范圍。即對于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或者具有技師職業(yè)資格的申請人,不限戶籍、不限取得本市戶籍的年限和家庭成員取得本市戶籍的人數,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亦可申購。
(三)放寬本科單身年齡至30周歲
和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此次修訂對符合一定學歷、職稱且在廈穩(wěn)定就業(yè)滿5年的單身申請人年齡限制進一步放寬,從年滿35周歲下調至30周歲。即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或者具有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單身申請人,無論是本市戶籍還是非本市戶籍申請人,滿足在廈繳交社保滿5年,年滿30周歲的單身青年均可申購。
。ㄋ模﹨^(qū)分不同人才的相關規(guī)定
結合2019年面向高層次人才的人才住房體系從保障性住房體系中分離出來、雙軌并行的情況,此次修訂,明確對高層次人才、骨干人才等群體的特別規(guī)定。一是保障性商品房可面向經市人社局認定符合條件的骨干人才單獨批次配售。二是市人民政府在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群體以及相應退出機制方面有特別規(guī)定的(如“三高”企業(yè)骨干員工等申請條件和分配流程等有所不同),明確從其規(guī)定。三是刪除原文涉及高層次人才申請分配的表述,在附則第四十二條明確高層次人才申請購買人才住房按我市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執(zhí)行。
六、咨詢電話
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詢熱線:968383,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時,6月至9月)或14:30-17:30(冬令時,10月至次年5月)。
-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的通知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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